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申请需遵循以下流程及条件,具体步骤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企业资质
在上海市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属于行业领军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上海市重点产业方向(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
具有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市级申报前置条件)。
2.研发投入与设施
上一年度研发费用≥1000万元,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设备原值要求可放宽至600万元);
研发仪器设备原值≥10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600万元),研发人员≥60人;
近3年内自主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6件(医药企业可包含临床试验许可等)。
3.信用与合规
近两年内无走私、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二、申报流程
1.区级初审
企业需先通过所在区主管部门的初审,取得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区级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
2.市级申报
在线填报:登录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平台(https://sjqyjszxrd.sheitc.sh.gov.cn),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填写《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并上传材料。
材料提交:需上传PDF格式文件(单文件≤5M),包括营业执照、研发费用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明、区级认定文件等。
时间限制:以年度通知为准,例如2025年上半年申报时间为4月28日-5月20日。
3.评审与公示
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专家评审,依据《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打分,综合得分需≥60分;
通过评审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颁发“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证书。
三、申报材料清单
1.基础文件
《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框图;
区级技术中心认定文件(红头文件)。
2.研发相关证明
研发费用审计报告(含107-1表、107-2表等统计局水印报表);
研发仪器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研发人员名单及学历/职称证明;
自主知识产权证书(近3年≥6件)。
3.其他材料
新产品销售收入及利润说明(需明确归集范围);
企业信用承诺书、真实性承诺书;
技术中心评价附表及相关附件(如产学研合作协议、国际标准参与证明等)。
四、注意事项
1.时间节点:申报通常每年分两批(上半年、下半年),具体以市经信委通知为准,逾期系统将关闭。
2.材料规范:上传文件需加盖电子签章,确保PDF格式清晰无误。
3.政策支持:获批企业可享受研发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如需最新通知或具体操作指引,可联系市经济信息化委技术进步处或查阅当期申报文件(如2025年通知中提及的《评价方法》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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