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政策如下:
市级财政奖励
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研发资金补助。
到期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5万元研发资金补助。
县级配套奖励
各县(市、区)会根据自身政策提供配套资金支持,具体金额在5-30万元不等。例如:
肥乡区:新认定企业奖励10万元,复审企业奖励6万元。
成安县:新认定企业奖励20万元,复审企业奖励10万元。
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降至15%。
研发费用可按75%加计扣除,降低企业税负。
其他支持
省市科技资金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项目。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在招投标、上市等方面更具竞争力。
注:具体奖励金额可能因县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企业咨询当地科技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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