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政策如下:
首次认定奖励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10万元奖补。
重新认定奖励
对到期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5万元奖补。
迁入企业奖励
从外地整体迁入张家口市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国家备案后,一次性给予每家不高于20万元奖补。此外,根据迁入后12个月的营业收入情况,还可额外获得奖励:
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研发投入奖励
对新招引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年度研发投入首次超过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以上奖励政策旨在鼓励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申报流程和要求可咨询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或相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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