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条件
1、注册时间:企业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知识产权:拥有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3、技术领域:产品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八大类范围,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4、人员结构: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研发投入: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以下标准: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且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高新收入占比: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创新能力评价:企业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达到70分以上(满分100分)。
8、合规要求: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政策支持
1、市级奖励:
政策依据:2024年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印发的《东莞市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措施》
对在东莞市申报高企认定,且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受理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万元申报奖励。
对2016年以来未在东莞市申请获得高企认定资格的企业,通过高企认定后可再给予不超过2万元认定奖励,合计市级补贴约3万元。
2、镇街奖励:各镇街(园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差异化奖励政策,如滨海湾新区首次认定奖励30万元,东城街道合计奖励8万元,麻涌镇无论营收高低均可获得15万元补贴等。
3、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4、其他支持:保障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入学指标,优先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用地需求等。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备案:企业登录“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摸底体检及备案系统”完成申报备案。
2、网上提交:通过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全年分3个批次申报,每家企业每年只能申报一次。
3、审核推荐: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形式审查或现场核查,市科技局进行复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
4、结果公示:评审通过的企业名单在市科技局官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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