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高企)对知识产权数量有一定要求,具体如下:
1.基本数量要求
Ⅰ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等):至少1项。
Ⅱ类知识产权(如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至少5项。
2.实际申报建议
成立时间与数量关联: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建议储备15项左右知识产权(年均5项);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按成立年数×5项准备。例如,成立2年的企业建议准备10项左右。
质量优先:Ⅰ类知识产权在评分中更具优势,建议优先布局。若仅有Ⅱ类知识产权,需达到5项以上才能获得较高分数。
3.评分规则影响
知识产权数量是高企评审中创新能力评价的30分项之一,其中知识产权数量分值≤8分。拥有1项Ⅰ类知识产权可得7-8分,5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可得5-6分。
若知识产权数量不足或质量不高,可能影响整体评分,导致无法通过认定。
总结:申请高企需至少满足Ⅰ类1项或Ⅱ类5项的知识产权数量要求,但为提高通过率,建议根据企业成立时间合理规划知识产权储备,优先布局Ⅰ类知识产权,并确保知识产权与企业核心技术及产品紧密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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