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政策
根据《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成功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各区政策
1.禅城区
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2.顺德区
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8万元。对当年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受理,但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在规定时间已备案的申报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3万元。
3.南海区
对通过认定的高企给予8万元补助。对同时满足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小于2000万元、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申请与主营业务相关的1件及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5件及以上其他知识产权等条件的有效高企,按年度给予2万元补助。
4.三水区
对首次通过认定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当年有5件及以上发明专利申请(已缴实审费)或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较上年实现同比增长的,一次性资助5万元。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新落户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2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15万元。
5.高明区
对首次通过省级评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重新通过省级评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以上政策可能存在动态调整,建议企业关注佛山市科技局及各区相关部门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奖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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