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目前没有单独的“苏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企业通常申报的是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苏州市企业可按照江苏省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以下是申报要点:
1.申报条件
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
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的在库企业,且已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
符合《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研发费用占比、营业收入等指标要求。
2.申报流程
线上申报: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在线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并上传专利证书、审计报告、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
线下提交:打印纸质申报书(A3纸双面骑马钉装订),签字盖章后与佐证材料一并提交至苏州市工信局。
审核推荐:苏州市工信局初审后,推荐至江苏省工信厅。省工信厅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认定结果。
3.注意事项
申报不收取费用,企业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已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建议关注江苏省工信厅或苏州市工信局官网获取最新信息。
建议企业提前对照认定标准进行自评,确保材料完整、数据准确,提高申报成功率。如有疑问,可联系苏州市工信局企业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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