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苏州市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可参考以下流程:
1.确认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苏州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
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的在库企业,且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2)直通车条件(满足一项即可):
近三年获得省级科技奖励前三名或国家级科技奖励前五名;
近两年研发费用均值≥1000万元;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6000万元;
近三年入选“创客中国”全国500强企业组。
2.准备申报材料
1)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含研发费用、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
近三年12月底员工社保缴纳证明(≥20人);
知识产权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
细分市场领先地位证明(需2024年1月后第三方报告);
数字化转型自测结果凭证;
企业真实性声明函。
2)能力佐证材料:
研发能力证明(如实验室照片、产学研合作合同);
质量认证证书(如ISO管理体系证书、CNAS质检报告);
社会效益证明(如近一年纳税证明、稳岗就业承诺书)。
3.线上申报
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企业账号/法人账号)登录。
在平台中找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认定”事项,点击进入后按系统提示填写《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4.线下提交
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已提交的《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用A3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
将相关佐证材料另行整理成册,统一采用A4纸张装订,附目录及页码,与申报书一并提交至所在区工信部门。
5.审核推荐
各区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主体资格、合规情况、核心能力、材料完整性等,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通过线上系统同步提交电子推荐意见。
6.审核认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地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择优确定拟认定企业名单,并通过省工信厅官网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10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印发认定名单,认定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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