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目前执行江苏省统一标准,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研发费用与营收占比: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营收或融资要求: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4.综合评价或专项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依据《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计算);
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注:具体申报要求和指标解释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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