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国家、市级和区级三个层面,具体如下:
一、国家层面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相比常规企业25%的税率,税负降低40%。优惠期限与证书发证时间挂钩,自证书发证年度起连续3年享受,资格期满当年可先按15%预缴,若年底前未通过重新认定则需补缴差额税款。
2.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结转以后10年弥补(常规企业仅为5年),有助于缓解初创企业资金压力。
3.增值税加计抵减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需进入各省工信部门会同多部门确定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二、市级层面优惠政策
1.“筑基扩容”补贴
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研发资金支持。
重新认定通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研发资金支持。
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投入、知识产权布局及产业化推广。
2.“小升规”补贴
对首次纳入“小升规”支持清单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免申即享”方式一次性补贴10万元,助力企业扩大生产规模。
三、区级层面优惠政策(部分区域示例)
1.海淀区
新认定或通过复审的高企给予10万元基础补贴。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补贴50万元,隐形冠军、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补贴200万元。
2.西城区
新培育的高企给予30万元奖励,分三年拨付;重新认定企业补贴5万元。
3.经开区
首次认定高企补贴30万元,重新认定补贴20万元,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
4.延庆区
新认定高企可直接享受10万元奖励资金自动到账,另给予2万元申报材料补贴。
以上政策旨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鼓励研发投入、支持企业成长,具体申报条件和流程可结合企业注册地政策进一步咨询当地科技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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