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市级层面补贴政策
1.首次认定奖励:当年度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2.重新认定奖励:当年度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3.研发投入奖励: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申报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金额给予额外奖励:
研发费用投入金额在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之间的,额外奖励20万元;
研发费用投入金额在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之间的,额外奖励40万元;
研发费用投入金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70万元。
4.规模提升奖励:对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需在有效期内),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额外奖励10万元。
二、部分区级层面补贴政策(示例)
1.增城区:
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属于重点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额外奖励30万元(纳入“四上”企业库)或10万元(未纳入“四上”企业库)。
首次纳入“四上”企业库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60万元奖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奖励金额更高)。
2.番禺区: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认定奖励。
在认定有效期内首次纳入“四上”企业库的,额外给予10万元奖励。
3.荔湾区:
当年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属于“四上”企业的额外给予10万元奖励。
上年度经核定的研发投入在300万元以上的,再额外给予10万元奖励。
高企证书有效期内新迁入本区的,给予10万元奖励,属于“四上”企业额外给予10万元奖励。
4.黄埔区:
当年度认定通过的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对当年度认定通过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给予额外奖励(标准与市级类似)。
5.从化区:
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为“四上”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未达“四上”规模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从广州市以外地区新迁入本区的有效期内的高企,且为“四上”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未达“四上”规模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注意事项:
具体补贴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或区级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企业关注广州市及所在区最新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科技主管部门。
部分区级政策可能与市级政策叠加享受,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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