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珠海市相关认定要求,认定为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时间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且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的居民企业。
2.知识产权要求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如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3.技术领域要求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所依赖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
4.科技人员比例要求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研发费用占比要求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要求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合规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报流程简述:
企业需先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然后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上传附件,并配合各区科技管理部门的现场核查。经审核通过后,由广东省科技厅认定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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