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科技成果评价相关规定和实践,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所需的专家人数通常如下:
1.会议鉴定
一般由5至9名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且要求专家为同行领域内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同一法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名专家。
2.函审鉴定
通常需5至9名专家独立审阅技术材料并出具书面意见,专家构成要求与会议鉴定类似。
3.检测鉴定
若通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一般由3至5名同行专家参与,对检测报告及成果性能指标进行审核。
需注意,具体专家人数可能因成果类型、评价目的、委托方要求或地方政策略有差异,建议以实际评价机构或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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