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苏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工业类与软件类)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线上系统填报材料和线下纸质材料两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线上系统填报材料(需与线下纸质材料一致)
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技术中心建设情况、技术创新成果等。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包含评价表、评价数据表(如市系统要求的评分表、数据表等)。
佐证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财务审计报告(体现研发经费支出、主营业务收入等)、研发设备清单、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证书、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中心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等扫描件。
注:需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或“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等指定线上系统上传,具体以当年申报系统要求为准。
二、线下纸质材料(通常需胶装,一式两份)
纸质申报书/申请报告:与线上填报内容对应的纸质版,需加盖企业公章。
评价材料及评分表:纸质版评价表及自评打分表。
佐证材料复印件:按申报要求顺序装订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
纸质汇总表: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等,需加盖企业及推荐单位公章。
其他补充材料:如企业真实性承诺书、信用报告等。
三、材料一致性要求
线上系统填报的电子版材料与线下递交的纸质材料必须完全一致,若线上线下材料数据不一致,将不予认定。
提示:具体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会随当年苏州市工信局或各区(如工业园区、高新区)的申报通知有所微调,建议申报前仔细查阅当年最新的官方申报通知,并按系统提示的模板进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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