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瞪羚企业认定后,可享受省级统筹的普惠性政策及各地市、区县的配套奖补,主要涵盖资金奖励、金融支持、项目倾斜、人才扶持及品牌赋能五个维度。具体政策如下:
一、省级普惠性政策
1.金融与融资支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金融机构提供“瞪羚贷”等专属融资服务,提供更高额度、更低利率的信贷支持,并优先对接省级产业专项基金。
2.项目与资金倾斜:优先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研发任务(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研发投入比例给予资金资助;优先支持申报省级科技项目、产业专项,并优先纳入省级高成长企业培育库。
3.税收与研发优惠:优先支持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研发活动的普惠性财政奖励力度。
4.品牌与资源赋能:获得“江苏瞪羚企业”省级资质背书,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可度,优先享受省级科创平台、产学研对接及政府采购优先权。
二、各地市配套奖补政策(按地区划分)
各地市根据本地科创培育政策,对首次获评省级瞪羚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配套奖补,部分城市政策如下:
1.南京市:首次获评奖励50万元;按年度实际研发投入的10%给予资助(上限200万元);纳入市级重点产业领域重大科技专项最高扶持2000万元;连续三年对地方新增经济贡献超额部分按50%奖励;高层次人才直通“紫金山英才计划”,博士人才发放5万元/年生活补贴(连续3年)。
2.苏州市:市级奖励5万元(昆山市同步执行);年度科技信贷贴息最高100万元(累计上限300万元);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超3000万元且新增1000万元以上,最高补助200万元。
3.无锡市:按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核算,市区两级合计最高奖励200万元。
4.常州市:以企业地方财税增量为奖励核算基数,税收增量超全市均值2倍的地方留存部分,按50%奖励(单户年度上限100万元)。
5.南通市:首次获评最高奖励20万元。
6.连云港市:首次获评奖励50万元。
7.淮安市:首次获评最高奖励50万元,实行免申报直达拨付。
8.盐城市:按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最高20%奖励(单户年度上限30万元)。
9.扬州市:首次获评奖励30万元。
10.镇江市:首次获评奖励40万元。
11.泰州市:首次获评奖励30万元。
12.宿迁市:首次获评奖励50万元。
13.徐州市:首次获评奖励50万元。
注:各地市具体奖补金额及兑现细则可能随年度政策调整,实际可获支持需以企业所在市、区县的最新官方文件及实际申报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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