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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有哪些?

高新技术企业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2日 15:23:52

高新技术企业(高企)研发费用归集范围严格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及相关政策,共分为以下八大类别,每类均有明确的归集边界和核算要求:

1.人员人工费用

归集范围: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股权激励等)、五险一金(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需直接参与研发,且累计实际工作时间≥183天)。

不可归集:行政、财务、人事、销售、普通生产人员薪酬,以及非研发时段的人员薪酬。

2.直接投入费用

归集范围: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费用;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研发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费;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不可归集:量产原材料、生产线耗材、日常办公耗材、成品仓储物流及售后维修耗材。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归集范围: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研发设施(如实验室、车间)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不可归集:生产、办公共用设备的折旧(需按实际工时比例分摊,仅归集研发分摊部分);闲置未用设备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归集范围: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如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不可归集:与研发无关的无形资产(如商标、土地使用权)摊销。

5.设计费用

归集范围: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不可归集:产品上市后的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常规性升级改款设计。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归集范围: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不可归集: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常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费。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归集范围: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成果归属委托方企业,且与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归集总额(境内研发费用占比需≥60%,境外研发费用占比需≤40%)。

不可归集:委托加工、贴牌生产费用、常规技术服务/运维服务、无研发实质的外包项目。

8.其他相关费用

归集范围: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归集限制: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超出部分需调减,不得计入高企研发费用总额)。

注:研发费用归集需按单个研发项目进行,需与日常生产经营费用严格区分,并保留完整的立项、工时、领料、分摊等过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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