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可申请中央专项资金补助,补助金额按数字化水平评测等级分档,最高不超过40万元。
根据《温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补助对象为试点期内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并通过终验、数字化水平评测达到工信部二级及以上的工业企业。补助标准为:中央专项资金对符合支持范围的部分,按投入总额40%给予补助,评测等级二级、三级、四级的最高补助分别不超过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地方补助资金由属地政府根据现行产业政策另行给予支持,地方与中央资金比例不低于1.2:1。需要注意的是,已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在重复支持范围内。
“二级及以上”是补助的准入门槛而非加分项,未达标企业无法获得任何中央专项资金。华夏泰科结合温州市数字化改造试点政策,围绕“温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可申请哪些专项补贴”这一问题,拆解评测等级与补助金额的对应关系,帮助企业规划改造投入并规避重复支持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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