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中,“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是硬性指标,且须同时满足“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的双重约束。
根据工信部2026年新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标准将研发费用要求从此前的分档比例调整为“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界定要点包括:研发费用归集口径须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或高企认定口径保持一致,须有研发费用辅助账支撑;两年合计是总额约束,每年3%是单年比例约束,两者不可互相替代;若某一年度因营收波动导致占比不足3%,即使合计达标亦不符合条件。
企业若仅关注1200万元总额而忽略单年3%的比例要求,容易在营收较高的年度因占比不足被否决。华夏泰科结合江苏省“小巨人”认定口径,围绕“江苏‘小巨人’研发费用合计1200万如何界定”这一问题,拆解总额与比例的双重达标逻辑及归集口径,帮助企业提前完成两年研发费用的合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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