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是为了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创新。以下是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扩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的范围有所扩大,包括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费用、样品样机购置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以及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
2、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扩大:示范区内的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4、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技术人员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必须是注册在示范区内、实行查账征收、经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此外,一些政策可能有特定的时间限制或有效期。
综上所述,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确实可以享受一系列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旨在激励企业进行更多的研发活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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