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企业基本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证明企业依法纳税的情况。
企业财务报表: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完税证明: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显示企业的纳税情况。
2、技术中心相关材料
申请报告:详细介绍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包括人员构成、经费投入、研发项目和创新成果等,如《河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等。
技术中心人员名单及证明:列出技术中心的所有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等信息,并提供技术带头人的简历和相关资质证明。同时,提供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的社保证明等。
研发设施设备清单及证明:详细列出研发用的实验室、设备及其功能、购置时间、原值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合同等证明文件。
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图和管理制度文件:如研发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等,证明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管理规范。
3、创新能力与成果材料
知识产权证明:企业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证书等知识产权证书和申请文件。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研项目的立项文件、合同、中期评估报告或结题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成果来源证明,如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转化结果证明,如生产批文、新产品、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
4、其他辅助材料
市场和行业地位证明:如市场份额的统计数据、行业排名的证明文件、客户推荐信、获得的荣誉证书等。
合作交流协议:与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企业等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合作协议、人才培养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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