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流程如下:
1、企业自评:申报企业对照认定重点领域,根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方法》中的基本条件进行自评打分,确认符合基本条件且评分在65分(含)以上的,可向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经发部门报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
2、地方初审:各镇、开发区、街道经发部门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组织申请企业编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汇总上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审。
3、推荐上报:区工信局复审后采取择优推荐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初评得分高于65分(包含65分)的企业技术中心,对符合重点领域引导方向的优先推荐。
4、申报要求:企业技术中心获市级认定文件印发时间须在规定时间之前,企业使用“企业法人”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
5、综合复核:市主管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复核,并随机组织现场抽查。
6、专家评审:省工信厅将依据《工作指南》要求进行最后复核和评分,按《管理办法》要求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行文予以正式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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