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中国专利奖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认申报资格
专利需在规定时间前(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 2 项。
2、准备申报材料
必备材料:院士推荐意见书(如有院士推荐);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专利授权文本(PDF 文档);共有专利权人声明(如有);推荐函(单位推荐时需要)。
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应完整、真实、准确,附件材料应能充分证明专利的技术水平、实施效果等。
3、选择推荐渠道
地方知识产权局推荐:可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进行推荐。
国务院部门推荐: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推荐。
行业协会推荐: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可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
院士推荐: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 1 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企业自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 1 个项目参评。
4、报送申报材料
注意报送时间:需根据当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评选通知要求,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
选择报送方式:通常通过 EMS 邮政快递方式报送纸质材料,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件压缩成 zip 格式,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要求以当年通知为准。
5、后续审核与公示
审核: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评审办公室负责对推荐项目进行初审、公示,并组织开展有关初评工作,再根据初评情况,提出预获奖项目名单,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预获奖项目名单进行审定,确定获奖项目及其奖励等级。
公示:评审办公室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审办公室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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