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推荐阶段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以下单位或个人根据当年评选通知要求择优推荐参评项目:
地方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
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和示范企业。
推荐单位需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材料完整、真实、准确,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初审与初评阶段
评审办公室负责对推荐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开展初评工作。根据初评情况,评审办公室提出预获奖项目名单,报评审委员会。
3. 审定阶段
评审委员会对预获奖项目名单进行审定,确定最终获奖项目及其奖励等级。
4. 公示阶段
评审办公室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审办公室提出。
5. 异议处理
评审办公室接收异议材料,成立异议处理小组,对异议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处理意见,经评审委员会决定后,通知异议方和项目申报人、推荐单位。
6. 授奖阶段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根据公示结果,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项目予以授奖。获奖项目将获得奖牌和证书,获奖结果也会通过多种媒体公布。
整个评审流程强调公开透明、社会监督和高质量发展导向,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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