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参照执行。
2. 企业近三年生产经营正常,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 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4. 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5. 企业具备基本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能力,利用《江苏省企业数字化转型通用评估指标体系(2025年版)》自评价得分高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