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已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且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4)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由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zxqySy/main)提出申请,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根据认定标准,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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