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范围
想要申报的企业必须是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企业需要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同时,企业必须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年度新增入库或数据更新通过审核),并且是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优先推荐属于“1650”产业体系重点领域的企业。
二、认定条件
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才能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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