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江苏省省级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2 年以上。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3%。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下,但近 2 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 2000 万元以上。
4.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 1000 万元以上。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 万元以上。
近三年进入 “创客中国”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0 强企业组名单。
此外,申报企业还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 “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 培育库的在库企业(年度新增入库或数据更新通过审核),且经各设区市公告并报省工信厅备案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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