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 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 相关要求,企业申请深圳高新技术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要求: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 (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知识产权要求: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 (服务) 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技术领域要求:对企业主要产品 (服务) 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科技人员比例要求: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5.研发费用比例要求: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6.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要求: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 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7.创新能力要求: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违法违规记录要求: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