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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内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3日 15:47:18

申报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先需满足以下五项基本要求:

1、在深圳市(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四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满足认定条件。

此外,企业若满足以下四项直通条件之一,不用评分可直接认定:

①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②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③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6000万元以上;

④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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