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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零碳园区

国家级零碳园区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补贴金额:资金支持

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条件如下:

一、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原则上应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视情可拓展至近年来新建设的、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
二、建设范围可为园区整体,也可为“园中园”。以“园中园”形式申报的,需有明确的四至边界,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
三、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
四、3 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国家级零碳园区华夏泰科服务流程:

项目评估 签订合同 项目立项 匹配团队 开启动会 定制方案 项目提交 项目评审 立项公示 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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