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作为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中坚力量,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其申报需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多维度严格标准,材料准备更是关乎申报成败的关键。不少企业因对政策细节把握不足、材料梳理不规范面临挑战,而华夏泰科深耕企业服务领域多年,深谙申报全流程要点。为助力企业精准对标申报要求、高效备齐材料,下文将系统拆解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核心申报条件与必备材料清单,为企业申报之路扫清障碍。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主体
1.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申请业务。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并推荐: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要求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1、专业化指标
(1)企业成立3年以上;
(2)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70%;
(3)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2、精细化指标
(1)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
(2)截止到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3、特色化指标
(1)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
(2)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4、创新能力指标
(1)一般性条件(同时满足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如转让的,需超过1年)【一类知识产权指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具有明确范围的知识产权,例如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二类知识产权则包括不具有明确范围的知识产权,如商业秘密、地理标志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2)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一项):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5、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6、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1)属于以下重点领域:
1)从事细分市场产品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
2)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
3)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材料清单
下列材料请按清单所列顺序依次分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电子版)。
2.报统计局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扫描电子版)。如果上述材料未明确行业代码及行业分类,企业需提交情况说明,明确行业代码及行业分类。
3.企业最新一期社保缴纳证明。如企业使用合并报表财务数据,需将合并范围内的相关企业人数一并纳入从业人数统计,并提供所有相关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如企业使用合并报表财务数据,需同时提交合并报表和单独报表)。财务审计报告未列明该年度研发费用支出金额的,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扫描电子版,情况说明须加盖公章)
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需纳入审计报告。未纳入将影响申报结果。
5.上年度营收5000万以下企业提供: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验资报告,增资协议、投资协议及相应的股东支付凭证等)。(扫描电子版)
6.企业出具的近一年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说明文件,要求说明客观、真实、准确,引用数据需注明出处。(扫描电子版,情况说明须加盖公章)。
市场占有率说明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企业主导产品名称,主导产品所属细分市场,全国细分市场总规模,本企业产品销售规模,需明确2023年企业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数值,相关数据注明来源出处。请说明市场占有率是按产品销售收入额计算或按产品销售数量计算。
②简要说明企业技术和产品独特优势,及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情况。
7.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一览表,国内发明专利不需提供认定证书,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认定证书等佐证资料。(佐证资料提供扫描电子版,表格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8.上年度营收5000万元以下企业提供:企业在近两年12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企业在近两年12月的在职研发人员名单(名单需注明研发人员姓名、职位/岗位、研究专长/领域,并在企业社保缴费记录中标注出《如划√》研发人员。提供扫描盖章电子版)。
9.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定一览表,及对应的佐证材料(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等证书)。(扫描电子版,表格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10.主导产品获得的发达国家或地区认证一览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认证证书、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表格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11.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的佐证资料(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证书、企业工程中心证书、院士专家工作站证书、博士后工作站证书等)(扫描电子版)。
12.企业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设计CAX、生产制造CAM、经营管理ERP/OA、运维服务CRM、供应链管理SRM等支撑的佐证材料,提供采购协议和系统截图;如企业使用自己开发的系统,请提供闭环的立项、开发、使用等资料及系统截图。(扫描电子版)。
13.企业拥有的自主品牌一览表,及相应的佐证材料(产品注册商标证或产品或服务已实现收入的其他佐证材料)。(扫描电子版,表格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14.企业主导产品所处产业链关键环节,以及“补短板”、“锻长板”、“填补国内(外)空白”的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可提供:企业主导产品为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的销售合同或相关技术开发协议,企业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主导产品销售合同(前三名)、主导产品核心技术实力证明材料等。(扫描电子版)
15.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
16.近3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
华夏泰科,14年专注项目申报领域,2万+成功案例,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申报服务。我们资深项目团队为企业用户量身定制申报方案,资深专家多对一指导,个性化解决申报难题,提高申报成功率。选择华夏泰科,让企业资质申报更省心、更高效。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2024年度12月份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告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2024年第四季度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告的通知
关于对西城区2024年第十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告的通知
关于顺义区2024年第十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于对2024年度第十二批拟认定经开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北京市2024年第四季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于对北京市朝阳区2024年度第十二批拟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