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支持办法》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政策,聚焦原创性、颠覆性 "三新产品",围绕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升级等方向明确认定标准与支持举措,对企业抢占创新赛道意义重大。但不少企业对认定条件中的技术创新性要求、材料规范等存在困惑。华夏泰科深耕北京政策解读多年,精准把握办法中 "补短板"" 场景验证 " 等亮点。下文将系统拆解政策要点,为企业高效申报提供专业指引。

一、文件整体定位:这是一个“认定+培育”的总平台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支持办法》干了三件事:
给“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简称三新产品)一个官方身份:通过认定,发证书,形成“北京三新”品牌。
用认定结果做“抓手”,引导资金、场景、金融、区级政策等资源向三新产品集中。
升级旧版管理办法:从过去偏“管理、评审”,升级为“认定+服务+产业化”一体的培育机制,突出“新质生产力”和硬科技方向。
适用对象大致包括:本市登记的科技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科技社团等,凡是有技术创新成果、能形成产品或服务,都可以考虑用这个政策来“做品牌、拓市场、撬资源”。
二、逐条解读
第一章 总则(第1—4条)
第1条:政策目的——围绕“新质生产力”的综合平台政策
条文要点:
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关键词:原创性、颠覆性、标志性、融合性。
目标: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引领新领域、新赛道,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
政策意图:
这是北京在“新质生产力”话语下,对“三新”认定规则的一次全面升级。
不再满足于“技术有一点提升”,而是强调“破局式”“引领性”创新。
三新的认定,不是单纯荣誉,而是一个“政策入口”:后续资金、场景、金融、采购等支持,都把它当作重要参照。
对申报单位的意义与建议:
不要把它理解成一般的“市级科技项目”,更接近于“高端技术标志+资源整合平台”。
申报时,要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的语言去阐述项目,用“对行业的改变”而不是“自己比同行略好”的表述去写材料。
第2条:什么是“三新产品”(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
条文要点:
主体:科技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科技型社会组织等创新主体。
来源: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形成的高质量三新产品。
定义拆解:
新技术:有原创理论,或在原技术基础上明显改进、革新。
新产品:用新技术原理/设计做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改造,性能明显提升、功能扩展。
新服务:依托技术重大突破,带来服务模式或服务内容的“质变”。
政策意图:
扩大主体范围:不是只有企业可以申报,高校、医院、行业协会等都可以,用来打通“政产学研用”链条。
强调“技术含量+应用形态”双重要求:产品和服务必须有技术支撑,而不是普通商业模式或简单服务外包升级。
对申报单位的实务要点:
企业项目要突出:技术来源(谁研发)、技术先进性(对比国内外)、成果形态(产品/平台/服务)、实际应用场景。
高校、科研机构可用该认定给自己的成果“打标签”,方便转化、授权、作价入股、投融资路演。
“新服务”要记住一句话:没有“技术突破”的服务升级,不在支持范围之内。例如:
✅AI辅助诊断云服务、工业互联网运维服务、基于大模型的客服系统;
❌只是增加人工客服、装修门店、改定价模式的服务。
第3条:支持范围——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传统产业升级
条文要点:
围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等。
政策意图:
不是“行业越新越好”,而是:
对于新兴/未来产业:抢占高地;
对于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
“薄弱环节”特别强调产业链关键点——卡脖子、短板环节。
应对策略:
申报时要对应北京市产业方向,如: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
传统领域企业(建材、制造、物流等)不要自我否定,只要能明显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就具备申报名义基础。
第4条: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合工作组
条文要点:
工作组成员: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发改委、经信局、住建委、市监局。
职责:共同开展三新产品认定支持工作。
政策意图:
把三新认定从“单一科技管理事项”升级为“多部门协同”的综合性平台:
发改委:产业规划、重大项目、专项资金;
经信局:工业、数字化、制造业环境;
住建委:建筑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法;
市监局:标准、质量、认证、合规。
申报建议:
被认定后,不仅仅是一个证书,更有可能成为各部门项目入库、推荐名单、应用示范目录的基础条件。
企业可以围绕不同部门的职责,主动对接多条政策线(如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建筑、质量提升工程等)。
第二章 认定条件和程序(第5—8条)
第5条:认定基本条件(主体+合规+技术水平)
(一)申请单位基本条件
必须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创新主体。
无科研严重失信及社会严重失信记录。
解读:
外地企业须在北京落地注册实体,才能申报。
科研诚信、社会信用变为“硬门槛”:一旦列入严重失信,将直接失去申报资格。
建议:
申报前可以自查:是否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科技项目违规情形等。
对有历史“小问题”的单位,建议先做好整改和信用修复,再考虑申报。
(二)技术产品服务的合规性与技术水平
必须:合法合规、符合科技伦理、本市产业技术发展导向。
要求:技术先进、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好。
解读:
合规层面包括:安全、环保、数据合规、医疗伦理等,不允许“先上车后补票”式试验。
“产权明晰”意味着要尽量解决:专利归属、软件著作权归属、合作开发协议等问题。
建议:
提前梳理:专利、软著、商标、技术合同等信息,形成一份清晰的知识产权证明链。
对涉及数据、医疗、金融等领域的项目,要准备合规证明材料(如备案、试点批复、伦理审查意见等)。
(三)四类“导向性”条件——至少满足其一
能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成果;
带动新兴产业迈向高端、引导未来产业布局;
填补国内空白,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安全可控;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解读:
这是“核心评价镜头”。项目不必“四项全中”,但要清楚匹配其中一项(最好能兼顾两三项)。
对应不同类型:
科研院所:偏第1、2条;
硬科技、高端制造:偏第2、3条;
传统企业数字化改造:偏第4条。
申报写法建议:
把这一条当成“项目亮点的提纲”:
明确写出:你属于哪一种(或几种);
用数据和案例论证:比如“国内首款”“完全自主可控”“替代进口”“节能减排×%”“减少人力×%”。
第6条:认定程序——四步走
发布通知:工作组发布申报通知,明确时间、范围、材料要求。
专家评审:先形式审查,再组织专家评审。
结果复核:工作组+行业主管部门复核专家意见,形成名单。
公示认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证书,有效期3年。
解读:
与一般市级科技项目类似,但这里强调了行业主管部门复核,意味着:
技术要“说得过专家”,
行业应用要“经得起主管部门的眼”。
3年有效期:既体现一定的稳定性,也留出技术迭代和“重新洗牌”的空间。
操作建议:
看清每年/每批次申报时间,合理安排材料准备,不要临时抱佛脚。
专家评审环节重点在:
技术方案表述是否清晰易懂(跨学科专家能看懂);
产业化/市场前景是否有实证支撑(已有客户、合同、试点项目数据)。
证书有效期3年,到期可以按新版办法继续申报新一轮或新一代产品。
第7条:申报材料——四大类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申请书》;
知识产权证明、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证明、检验报告、执行标准等;
若产品/服务有特殊规定和要求,要提交符合性证明;
其它辅助材料:研发投入、固定资产投资、研发设备等财务报表。
解读:
材料结构=“基本信息+技术证明+合规证明+财务与投入证明”。
检验报告和标准,反映产品“质量可靠性”和“可对标性”。
申报准备重点:
知识产权证据链:
核心专利、软著、技术秘密说明、技术转让合同等;
技术先进性与创新性证明:
行业对比分析、第三方评估、论文/奖项证明、试验报告;
质量与标准:
产品检测报告、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财务与投入:
R&D费用、设备投入、技术改造投入,支撑“你是真做研发的”。
第8条:鼓励“有基础”的项目优先申报
条文要点:
对获得国家/北京市科技奖;
纳入以下“首台(套)/首流片/首批次/首试产/首方案/创新医疗器械目录”等的项目,
鼓励积极申报三新产品。
解读:
这是在做一个“政策叠加”:如果你已经有重大科技奖或进入某类“首台(套)/首批次”等目录,相当于已经通过了一轮高门槛筛选,申报三新认定成功率会更高。
也提醒企业:三新认定可以作为对接“首台(套)”“首批次”等政策的补充认证。
建议:
如果企业已有上面这些“光环”,一定要尽快用好,形成多重政策标签叠加:
三新证书+首台(套)+科技奖+专精特新/高企等,将极大提升在政府采购、重大项目、资本市场上的信誉度。
第三章 支持培育(第9—13条)
这一章是企业/机构最关心的:拿到三新认定之后,有什么实打实的用处?
第9条:科研项目考核中“嵌入三新产品”
条文要点:
鼓励市级财政科研项目主管部门,将三新产品纳入课题考核指标。
解读:
以后申报市级科研项目,光有论文、专利可能不够,“形成三新产品”将成为一类重要成果指标。
对科研单位意味着:三新认定=课题绩效加分项。
建议:
高校、科研院所可以:在课题设计时,就考虑将成果打造为“可认定的三新产品”,提前规划技术路线+产品化路径。
第10条:首次进入市场和场景验证
条文要点:
支持关键领域“补短板”、填补空白的新技术新产品首次进入市场;
支持在重点应用场景中,对新技术新产品进行验证、迭代升级。
解读:
这是典型的“首购、首用、首试支持”思路:
帮助解决“有技术无市场”的第一步应用问题;
通过场景试点,推动技术不断优化升级。
对企业的价值:
对于尚无大规模订单,但有真实技术实力的硬科技企业,是非常重要的政策抓手——可以通过被认定+进入试点场景,获取第一批“示范用户”。
第11条:金融支持与政府投资基金导向
条文要点:
鼓励加强金融支持;
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解读:
三新认定将逐渐成为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基金、银行等机构的“筛选信号”。
玩的是“信号+引导”:政府不直接给多少钱,而是让基金、银行看到:“这家企业经三新认定,可信度更高”。
建议:
企业在投融资BP、尽调材料中,可以把三新证书作为重要的一栏,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专精特新证书”等并列展示。
也可以主动向合作银行/基金说明:“项目已纳入北京三新体系”,争取信用贷款、股权投资等。
第12条:区级政策叠加+包容审慎监管
条文要点:
鼓励各区:
自行培育三新产品;
对本区的三新产品及所属单位给予政策支持、加大服务保障。
鼓励市、区有关部门:
在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下,
支持在可控范围内开展三新产品应用试验。
解读:
把“市级三新”变成“市级+区级联动”的政策平台:
市级负责认定和统筹;
区级可叠加财政补贴、场景资源、办公空间、税收优惠等。
“包容审慎监管”非常关键:意味着在合规前提下,对新模式、新业态给予一定容错空间,不“动辄叫停”。
建议:
拿到三新认定后,第一件事就是找所在区的科委/经信/发改部门,问清楚:
区里对三新产品是否有配套奖励、项目、场景试点机会?
对处在监管敏感领域(如金融科技、医疗健康、数据服务等)的企业,可借助“包容审慎监管”的精神,与主管部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减少政策不确定性。
第13条:应用推广与品牌打造
条文要点:
组织三新产品应用推广:
需求对接、路演推介、应用大赛等;
鼓励社会各界加大采购;
加快三新产品应用推广和产业化。
解读:
官方帮助企业做三件事:
撮合供需:通过对接会、应用场景展示,把“技术供给方”和“应用单位”撮合起来;
做品牌曝光:路演、大赛、展览等,提升三新品牌知名度;
促采购:引导党政机关、国企、园区、重点企业优先采购三新产品。
企业操作建议:
不要只“拿证书拍照存档”,要积极:
参加市里、区里组织的三新专场活动;
在营销材料中突出:“已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
作为投标、合作、入驻园区的重要资质说明使用。
第四章 附则(第14—15条)
第14条:惩戒条款——诚实申报是底线
条文要点:
如有隐瞒事实、虚假材料:
取消当次申请资格;
已认定的,取消资格;
被取消资格后,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解读:
这是明确的“诚信红线”:不仅当次失败,而且未来三年锁定。
对企业代表、科研管理人员来说,责任非常重大,虚报、夸大后果很重。
建议:
材料中涉及数据、成果、权属等内容,一定要真实可查。
对边界不明的内容可以如实说明“试验阶段”“小范围应用中”,不要硬说“已产业化落地××地市”。
第15条:实施与衔接——新旧办法过渡
条文要点:
本办法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2014年版办法废止;
原按旧办法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证书继续有效,到期后按新办法执行。
解读:
体现“新旧平稳过渡”:既不否定原有认定成果,又确保新政策体系统一适用。
对已有“三新证书”的单位来说:
在有效期内,原证书依然可作为资质和品牌使用;
到期重新申报时,要按新的认定标准准备材料,可能需要突出更多“原创性、颠覆性、产业带动性”。
选择华夏泰科,享受个性化的申报难题解决方案。我们凭借2万+成功案例和14年项目申报经验,为您的项目申报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标准化优质服务流程,确保您的项目申报无后顾之忧。我们的资深项目团队和全方位筹划方案,将为您的项目申报提供最大保障,华夏泰科值得信赖!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2024年度12月份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告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2024年第四季度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告的通知
关于对西城区2024年第十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告的通知
关于顺义区2024年第十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于对2024年度第十二批拟认定经开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北京市2024年第四季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于对北京市朝阳区2024年度第十二批拟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