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支持办法》详细解读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支持办法》详细解读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4:05:31 关联项目: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
欢迎来到华夏泰科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频道,了解当前的相关政策解读信息。有很多企业一直都在咨询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政策解读的问题。华夏泰科依据最近政策信息以及项目申报经验,为大家进行分析说明。最新政策请点击北京政策资讯,或者关注华夏泰科微信公众号。更多问题请点击右侧悬浮框,在线咨询客服或者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支持办法》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政策,聚焦原创性、颠覆性 "三新产品",围绕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升级等方向明确认定标准与支持举措,对企业抢占创新赛道意义重大。但不少企业对认定条件中的技术创新性要求、材料规范等存在困惑。华夏泰科深耕北京政策解读多年,精准把握办法中 "补短板"" 场景验证 " 等亮点。下文将系统拆解政策要点,为企业高效申报提供专业指引。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支持办法》详细解读

  一、文件整体定位:这是一个“认定+培育”的总平台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支持办法》干了三件事:

  给“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简称三新产品)一个官方身份:通过认定,发证书,形成“北京三新”品牌。

  用认定结果做“抓手”,引导资金、场景、金融、区级政策等资源向三新产品集中。

  升级旧版管理办法:从过去偏“管理、评审”,升级为“认定+服务+产业化”一体的培育机制,突出“新质生产力”和硬科技方向。

  适用对象大致包括:本市登记的科技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科技社团等,凡是有技术创新成果、能形成产品或服务,都可以考虑用这个政策来“做品牌、拓市场、撬资源”。

  二、逐条解读

  第一章 总则(第1—4条)

  第1条:政策目的——围绕“新质生产力”的综合平台政策

  条文要点:

  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关键词:原创性、颠覆性、标志性、融合性

  目标: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引领新领域、新赛道,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

  政策意图:

  这是北京在“新质生产力”话语下,对“三新”认定规则的一次全面升级。

  不再满足于“技术有一点提升”,而是强调“破局式”“引领性”创新

  三新的认定,不是单纯荣誉,而是一个“政策入口”:后续资金、场景、金融、采购等支持,都把它当作重要参照。

  对申报单位的意义与建议:

  不要把它理解成一般的“市级科技项目”,更接近于“高端技术标志+资源整合平台”。

  申报时,要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的语言去阐述项目,用“对行业的改变”而不是“自己比同行略好”的表述去写材料。

  第2条:什么是“三新产品”(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

  条文要点:

  主体:科技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科技型社会组织等创新主体

  来源: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形成的高质量三新产品。

  定义拆解:

  新技术:有原创理论,或在原技术基础上明显改进、革新。

  新产品:用新技术原理/设计做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改造,性能明显提升、功能扩展。

  新服务:依托技术重大突破,带来服务模式或服务内容的“质变”。

  政策意图:

  扩大主体范围:不是只有企业可以申报,高校、医院、行业协会等都可以,用来打通“政产学研用”链条。

  强调“技术含量+应用形态”双重要求:产品和服务必须有技术支撑,而不是普通商业模式或简单服务外包升级。

  对申报单位的实务要点:

  企业项目要突出:技术来源(谁研发)、技术先进性(对比国内外)、成果形态(产品/平台/服务)、实际应用场景

  高校、科研机构可用该认定给自己的成果“打标签”,方便转化、授权、作价入股、投融资路演

  “新服务”要记住一句话:没有“技术突破”的服务升级,不在支持范围之内。例如:

  ✅AI辅助诊断云服务、工业互联网运维服务、基于大模型的客服系统;

  ❌只是增加人工客服、装修门店、改定价模式的服务。

  第3条:支持范围——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传统产业升级

  条文要点:

  围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等。

  政策意图:

  不是“行业越新越好”,而是:

  对于新兴/未来产业:抢占高地

  对于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

  “薄弱环节”特别强调产业链关键点——卡脖子、短板环节。

  应对策略:

  申报时要对应北京市产业方向,如: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

  传统领域企业(建材、制造、物流等)不要自我否定,只要能明显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就具备申报名义基础。

  第4条: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合工作组

  条文要点:

  工作组成员: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发改委、经信局、住建委、市监局。

  职责:共同开展三新产品认定支持工作。

  政策意图:

  把三新认定从“单一科技管理事项”升级为“多部门协同”的综合性平台:

  发改委:产业规划、重大项目、专项资金;

  经信局:工业、数字化、制造业环境;

  住建委:建筑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法;

  市监局:标准、质量、认证、合规。

  申报建议:

  被认定后,不仅仅是一个证书,更有可能成为各部门项目入库、推荐名单、应用示范目录的基础条件。

  企业可以围绕不同部门的职责,主动对接多条政策线(如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建筑、质量提升工程等)。

  第二章 认定条件和程序(第5—8条)

  第5条:认定基本条件(主体+合规+技术水平)

  (一)申请单位基本条件

  必须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创新主体。

  无科研严重失信及社会严重失信记录。

  解读:

  外地企业须在北京落地注册实体,才能申报。

  科研诚信、社会信用变为“硬门槛”:一旦列入严重失信,将直接失去申报资格。

  建议:

  申报前可以自查:是否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科技项目违规情形等。

  对有历史“小问题”的单位,建议先做好整改和信用修复,再考虑申报。

  (二)技术产品服务的合规性与技术水平

  必须:合法合规、符合科技伦理、本市产业技术发展导向。

  要求:技术先进、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好。

  解读:

  合规层面包括:安全、环保、数据合规、医疗伦理等,不允许“先上车后补票”式试验。

  “产权明晰”意味着要尽量解决:专利归属、软件著作权归属、合作开发协议等问题。

  建议:

  提前梳理:专利、软著、商标、技术合同等信息,形成一份清晰的知识产权证明链

  对涉及数据、医疗、金融等领域的项目,要准备合规证明材料(如备案、试点批复、伦理审查意见等)。

  (三)四类“导向性”条件——至少满足其一

  能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成果;

  带动新兴产业迈向高端、引导未来产业布局;

  填补国内空白,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安全可控;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解读:

  这是“核心评价镜头”。项目不必“四项全中”,但要清楚匹配其中一项(最好能兼顾两三项)

  对应不同类型:

  科研院所:偏第1、2条;

  硬科技、高端制造:偏第2、3条;

  传统企业数字化改造:偏第4条。

  申报写法建议:

  把这一条当成“项目亮点的提纲”:

  明确写出:你属于哪一种(或几种)

  用数据和案例论证:比如“国内首款”“完全自主可控”“替代进口”“节能减排×%”“减少人力×%”。  

  第6条:认定程序——四步走

  发布通知:工作组发布申报通知,明确时间、范围、材料要求。

  专家评审:先形式审查,再组织专家评审。

  结果复核:工作组+行业主管部门复核专家意见,形成名单。

  公示认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证书,有效期3年。

  解读:

  与一般市级科技项目类似,但这里强调了行业主管部门复核,意味着:

  技术要“说得过专家”,

  行业应用要“经得起主管部门的眼”。

  3年有效期:既体现一定的稳定性,也留出技术迭代和“重新洗牌”的空间。

  操作建议:

  看清每年/每批次申报时间,合理安排材料准备,不要临时抱佛脚。

  专家评审环节重点在:

  技术方案表述是否清晰易懂(跨学科专家能看懂);

  产业化/市场前景是否有实证支撑(已有客户、合同、试点项目数据)。

  证书有效期3年,到期可以按新版办法继续申报新一轮或新一代产品。  

  第7条:申报材料——四大类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申请书》;

  知识产权证明、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证明、检验报告、执行标准等;

  若产品/服务有特殊规定和要求,要提交符合性证明;

  其它辅助材料:研发投入、固定资产投资、研发设备等财务报表。

  解读:

  材料结构=“基本信息+技术证明+合规证明+财务与投入证明”

  检验报告和标准,反映产品“质量可靠性”和“可对标性”。

  申报准备重点:

  知识产权证据链:

  核心专利、软著、技术秘密说明、技术转让合同等;

  技术先进性与创新性证明:

  行业对比分析、第三方评估、论文/奖项证明、试验报告;

  质量与标准:

  产品检测报告、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财务与投入:

  R&D费用、设备投入、技术改造投入,支撑“你是真做研发的”。  

  第8条:鼓励“有基础”的项目优先申报

  条文要点:

  对获得国家/北京市科技奖;

  纳入以下“首台(套)/首流片/首批次/首试产/首方案/创新医疗器械目录”等的项目,

  鼓励积极申报三新产品。

  解读:

  这是在做一个“政策叠加”:如果你已经有重大科技奖或进入某类“首台(套)/首批次”等目录,相当于已经通过了一轮高门槛筛选,申报三新认定成功率会更高

  也提醒企业:三新认定可以作为对接“首台(套)”“首批次”等政策的补充认证

  建议:

  如果企业已有上面这些“光环”,一定要尽快用好,形成多重政策标签叠加

  三新证书+首台(套)+科技奖+专精特新/高企等,将极大提升在政府采购、重大项目、资本市场上的信誉度。  

  第三章 支持培育(第9—13条)

  这一章是企业/机构最关心的:拿到三新认定之后,有什么实打实的用处?

  第9条:科研项目考核中“嵌入三新产品”

  条文要点:

  鼓励市级财政科研项目主管部门,将三新产品纳入课题考核指标。

  解读:

  以后申报市级科研项目,光有论文、专利可能不够,“形成三新产品”将成为一类重要成果指标。

  对科研单位意味着:三新认定=课题绩效加分项

  建议:

  高校、科研院所可以:在课题设计时,就考虑将成果打造为“可认定的三新产品”,提前规划技术路线+产品化路径。  

  第10条:首次进入市场和场景验证

  条文要点:

  支持关键领域“补短板”、填补空白的新技术新产品首次进入市场

  支持在重点应用场景中,对新技术新产品进行验证、迭代升级。

  解读:

  这是典型的“首购、首用、首试支持”思路:

  帮助解决“有技术无市场”的第一步应用问题;

  通过场景试点,推动技术不断优化升级。

  对企业的价值:

  对于尚无大规模订单,但有真实技术实力的硬科技企业,是非常重要的政策抓手——可以通过被认定+进入试点场景,获取第一批“示范用户”。  

  第11条:金融支持与政府投资基金导向

  条文要点:

  鼓励加强金融支持;

  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解读:

  三新认定将逐渐成为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基金、银行等机构的“筛选信号”

  玩的是“信号+引导”:政府不直接给多少钱,而是让基金、银行看到:“这家企业经三新认定,可信度更高”

  建议:

  企业在投融资BP、尽调材料中,可以把三新证书作为重要的一栏,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专精特新证书”等并列展示。

  也可以主动向合作银行/基金说明:“项目已纳入北京三新体系”,争取信用贷款、股权投资等。  

  第12条:区级政策叠加+包容审慎监管

  条文要点:

  鼓励各区:

  自行培育三新产品;

  对本区的三新产品及所属单位给予政策支持、加大服务保障。

  鼓励市、区有关部门:

  在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下,

  支持在可控范围内开展三新产品应用试验。

  解读:

  把“市级三新”变成“市级+区级联动”的政策平台:

  市级负责认定和统筹;

  区级可叠加财政补贴、场景资源、办公空间、税收优惠等。

  “包容审慎监管”非常关键:意味着在合规前提下,对新模式、新业态给予一定容错空间,不“动辄叫停”。

  建议:

  拿到三新认定后,第一件事就是找所在区的科委/经信/发改部门,问清楚:

  区里对三新产品是否有配套奖励、项目、场景试点机会?

  对处在监管敏感领域(如金融科技、医疗健康、数据服务等)的企业,可借助“包容审慎监管”的精神,与主管部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减少政策不确定性。  

  第13条:应用推广与品牌打造

  条文要点:

  组织三新产品应用推广:

  需求对接、路演推介、应用大赛等;

  鼓励社会各界加大采购;

  加快三新产品应用推广和产业化。

  解读:

  官方帮助企业做三件事:

  撮合供需:通过对接会、应用场景展示,把“技术供给方”和“应用单位”撮合起来;

  做品牌曝光:路演、大赛、展览等,提升三新品牌知名度;

  促采购:引导党政机关、国企、园区、重点企业优先采购三新产品。

  企业操作建议:

  不要只“拿证书拍照存档”,要积极:

  参加市里、区里组织的三新专场活动;

  在营销材料中突出:“已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

  作为投标、合作、入驻园区的重要资质说明使用。  

  第四章 附则(第14—15条)

  第14条:惩戒条款——诚实申报是底线

  条文要点:

  如有隐瞒事实、虚假材料:

  取消当次申请资格;

  已认定的,取消资格;

  被取消资格后,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解读:

  这是明确的“诚信红线”:不仅当次失败,而且未来三年锁定。

  对企业代表、科研管理人员来说,责任非常重大,虚报、夸大后果很重。

  建议:

  材料中涉及数据、成果、权属等内容,一定要真实可查

  对边界不明的内容可以如实说明“试验阶段”“小范围应用中”,不要硬说“已产业化落地××地市”。  

  第15条:实施与衔接——新旧办法过渡

  条文要点:

  本办法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2014年版办法废止;

  原按旧办法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证书继续有效,到期后按新办法执行。

  解读:

  体现“新旧平稳过渡”:既不否定原有认定成果,又确保新政策体系统一适用。

  对已有“三新证书”的单位来说:

  在有效期内,原证书依然可作为资质和品牌使用;

  到期重新申报时,要按新的认定标准准备材料,可能需要突出更多“原创性、颠覆性、产业带动性”。  

  选择华夏泰科,享受个性化的申报难题解决方案。我们凭借2万+成功案例和14年项目申报经验,为您的项目申报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标准化优质服务流程,确保您的项目申报无后顾之忧。我们的资深项目团队和全方位筹划方案,将为您的项目申报提供最大保障,华夏泰科值得信赖!

(责任编辑:whios717)

想要申报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如何联系华夏泰科?

1.您可通过页面在线客服与我们进行沟通

2.您还可以通过400-086-8855与我们电话沟通

点击在线咨询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