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金融强国发展战略,抢抓北京市建设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历史机遇,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源头活水作用,促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建设金融强国的关键核心要素和实践路径,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紧扣“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加快“四区”建设,主动融入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全局,推动金融要素聚集、金融服务创新、金融市场繁荣、金融扩大开放,持续构建完善多层次科创金融产业体系,加快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打造科创金融示范区,为昌平区高质量发展贡献现代化金融力量。
(二)发展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将深化金融改革各项要求贯穿到金融工作全过程,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新质生产力,助力实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坚持创新示范引领。引导金融资本向科技创新前端延伸服务,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挥标杆示范效应,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科创金融服务模式。
坚持产业融合互促。构建产业与金融共生发展新格局,结合“3+2+1”产业体系发展特色,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科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
坚持风险控制管理。常态化开展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增强金融风险处置能力,推动金融发展与金融稳定协同并进。
(三)发展目标
把握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的历史机遇,下好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发展的“先手棋”,以未来科学城为主平台、辐射带动全域,持续聚集持牌金融机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高端金融要素,推动金融模式、产品、服务等多重创新,融汇空间、科技、资本、人才等资源,不断构建优化科创金融生态。围绕打造科创金融示范区目标,制定4方面指标任务:
1.金融产业能级显著增强。将科创金融业培育成支柱产业,持续提升金融对医药健康、先进能源、先进制造三大主导产业等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支撑作用,大力培育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推动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证券交易额、保险保费收入均实现持续增长,力争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区GDP比重达到10%左右。政府性投资母基金群规模达500亿元,社会化基金规模突破1600亿元。持牌金融机构数量实现翻番,科技金融专营组织机构数量位居全市前列。
2.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推进科技金融与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设立医药健康、先进制造、先进能源三大产业母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信贷资源向科创领域、绿色低碳领域倾斜,科技信贷、绿色信贷年均增速不低于20%。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年均不低于3亿元。
3.科创上市高地初步形成。依托医药健康、先进能源、先进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倍增跃升、提质增效,力争新增上市企业不少于15家,每年遴选出不少于20家企业重点培育。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企业数量位居全市前列。
4.科创金融创新持续突破。主动争取科创金融各项创新试点资格,推动全生命周期科创金融创新在昌“先行先试”,拓展“基金+空间+人才”发展模式,力争在跨境结算及投融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绿色创新、认股权综合服务等领域落地一批全国全市示范项目。
重点任务
(一)促进科创金融要素聚集
1.打造科技产业基金群。做大做强母基金运营体系,政府性投资母基金群规模达到500亿元。结合昌平产业发展特色,主动争取国家和北京市重点产业基金落地,谋划设立主导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央企、上市公司等龙头企业设立链主基金,助力重点产业“补链强链”。鼓励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长期资本设立或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推动S基金发展。拓展“基金+空间+人才”发展模式,围绕“两谷一园”等重点园区,吸引更多优质市场化基金合作落地,社会化基金规模突破1600亿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基金办)、区发改委、区国资委、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医药健康处、先进能源处、央企服务处、校城融合处)、昌发展公司、昌鑫公司、未来城公司)
2.争取持牌金融机构落户发展。发挥金融朋友圈作用,强化前沿信息收集,精准开展优质机构落地对接,实现持牌金融机构数量翻番。重点支持与昌平科技、产业发展相契合的公募基金、证券资管、保险资管等专业金融机构入驻。深化国资系统联动对接,着力引导央国企总部下设的资本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落地发展。充分发挥驻昌金融机构平台纽带作用,协调总部集团在昌新设金融机构。探索设立并购重组基金,积极参与优质持牌金融机构股权转让、运营发展等。(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央企服务处)、区投促中心、昌发展公司、昌鑫公司、未来城公司)
3.鼓励发展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积极推动在未来科学城“两谷一园”等重点区域开展园区化、数字化、专营化运作,科技金融专营组织机构数量排名全市前5。支持设立科技金融特色支行、科技金融事业部,通过创新科技信贷产品、科技保险产品、开通绿色服务通道等方式,提升科创金融产品匹配度和专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科技创新型企业能力。通过金融服务的提质、扩面、增效,带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保持货币金融服务业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持续增长,实现增速位于全市前列;证券业金融机构保持资本市场服务业证券交易额规模持续扩大,实现规模达到发展新区领先水平;保险业金融机构保持保险保费收入持续增长。(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教委、科技园区管委会、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医药健康处、先进能源处、校城融合处)、昌发展公司)
(二)完善科创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
4.加大对科创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信用贷款、研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推广“认股权贷款”“科技人才贷”等创新金融产品应用,为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实现科技信贷年均增速不低于20%。推动银行机构提高科创企业融资的首贷率、获贷率、信用贷款率,降低科技创新型企业贷款综合成本。(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委、区经信局、科技园区管委会、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医药健康处、先进能源处、央企服务处、校城融合处))
5.优化科创金融服务模式。鼓励实施“贷款+外部直投”模式,支持银行与总部集团其他板块协同、与外部投资机构规范合作,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提高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扩大并购贷款用途、丰富承贷主体的可行性。支持金融机构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广应用“京创通”“京创融”“京制通”等创新工具。(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委、区经信局、科技园区管委会、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医药健康处、先进能源处、央企服务处、校城融合处))
6.提升知识产权信用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布局,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设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依托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昌平分中心,探索推动“科技成果+认股权”贷款。鼓励科创企业以委托方式开展知识产权精细化管理。优化版权质押登记流程,提升版权融资服务便利化水平。为企业提供全类别、全链条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支持银行机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开通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多举措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年均不低于3亿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科委、区商务局)
(三)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7.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带动作用。发挥医药健康、先进能源、先进制造母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充分利用科技成果概念验证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支持在昌高校、科研院所强化源头创新,重点支持院士级科研项目在昌落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探索设立人才创新基金,支持高层次专业人才科技创新。强化与市场化头部基金的对接合作,开展基金合投、园区共建、项目共孵。在重点园区筛选优质企业建立备投企业库,搭建投融资对接平台,聚焦三大主导产业投资布局,持续提升区域投资活跃度,力争股权投资案例数位居全市前列。(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基金办)、区发改委、区人才工作局、科技园区管委会、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医药健康处、先进能源处、央企服务处、校城融合处)、昌发展公司、昌鑫公司、未来城公司)
8.支持长期资本投资科创企业。加强与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沟通,搭建头部资本与科创企业对接平台,吸引保险、理财等社会资本加大对科创企业投资力度。鼓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与基金管理、信托、创业投资等机构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合作。引导符合条件的在昌资产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保险等长期资金,推出资产管理产品,积极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发挥与北京基金业协会合作优势,招引优质创投机构入驻,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优化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加大对投资机构的配套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基金办)、昌发展公司、昌鑫公司、未来城公司)
9.扩大科创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发行科创票据、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等,积极推进债券融资由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拓展应用。联合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在北交所昌平服务基地开通可转化债券服务业务。鼓励国有平台公司用好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等,出资设立或增资创业投资基金,助力重点产业发展。鼓励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昌发展公司、昌鑫公司、未来城公司)
10.拓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REITs)。加大区属国有企业基础设施优质运营资源整合力度,加强项目储备,拓展产业园区、保障房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发行REITs,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行REITs。优化项目保障服务,加强对试点项目申报的全过程指导,对成功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盘活存量资产投资的新基础设施项目,给予用地、融资等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规自分局(供地专班)、未来城公司、昌发展公司、保障房公司)
(四)健全科技保险和融资担保体系
11.强化科技保险保障作用。支持保险机构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强化创新药及医疗器械研发保险试点、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科技研发创新保险试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集成电路首流片应用保险试点等领域创新应用。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市区两级给予配套保费补贴,鼓励保险机构提高对科技项目研发、推广、应用等环节的风险保障和损失补偿,提高科技保险覆盖面和精准性,实现保障额度年均增速不低于10%,为科技创新型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依托泰康人寿、中意资产等金融机构支持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科技园区管委会、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医药健康处、先进能源处、央企服务处、校城融合处))
12.完善科创融资担保体系。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效能,制定专项融资担保产品,适度放宽对北交所上市企业贷款融资的担保要求。通过市区两级政策支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政策支持范围内的科创类中小企业平均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适当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损失的风险容忍度,健全完善尽职免责制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国资委、昌鑫公司)
(五)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13.细化企业上市服务措施。市区两级上市工作专班协同,实施联合储备、共同辅导、分级解题,坚定企业上市发展决心。对重点标签企业、基金获投企业等开展系统画像分析,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未来之光”科创精英库,精准细化扩充“在审库”“重点库”“基础库”三个上市储备库,形成分层分类分梯队的上市资源。建立重点产业企业梯度培育制度,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做好上市筹备,每年遴选出不少于20家企业重点培育。出台拟上市企业融资贴息政策,修订完善企业上市政策,分阶段给予奖励。设立拟上市企业专项直投资金,加大企业上市前战略投资和战略配售支持,助力企业上市发展。用足用好国内外资本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区上市专班各成员单位)
14.搭建企业上市服务平台。高标准建立运行北交所昌平服务基地,丰富完善政策展示、窗口咨询、辅导培训、股权路演、落地洽谈等功能,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一站式”“一体化”综合服务。引入基金、银行、证券、保险等合作机构,打造“股贷债保”联动服务试点。联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重点推进可转换债券、基金份额转让、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用好“专精特新”专板服务,并结合科创金融政策给予资金支持。全面推进与北交所的战略合作关系、深化与上交所、深交所的协作伙伴关系,拓展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提升企业上市平台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科委、未来城公司)
15.引导上市公司开展再融资。支持上市公司合理运用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手段,强化上市公司在产业链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鼓励上市公司采取增发、配股、发债等多种方式实施再融资,用于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加大研发投入等。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境内外并购重组,推动产业整合和战略合作,针对企业并购资金需求,协助对接并购投资基金、并购类贷款等。(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科委、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医药健康处、先进能源处、央企服务处、校城融合处)、昌发展公司、昌鑫公司、未来城公司)
(六)推动科创金融开放交流与合作
16.推进“两区”金融试点扩面创新。继续扩大争取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应用范围。推广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试点。鼓励银行机构设计符合科技创新型企业特点的跨境人民币金融产品,支持科创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金融业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委、科技园区管委会、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医药健康处、先进能源处))
17.加速数字金融转型发展。促进金融与科技在数字经济领域融合发展,支持数据资产入表并在数据交易所交易,围绕金融领域数据开放流动、应用场景示范等,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鼓励引导财政预算单位开立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通过数字人民币拨付财政预算资金、补贴,办理各类公共服务缴费及税费缴纳,发放政府消费券。拓展数字人民币在“十个示范场景”的应用,推广重点商圈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范围。充分利用“信易贷”平台和“昌易贷”微信小程序,通过数字化平台“一键直达”驻区金融机构各类产品。发展普惠金融,推动区内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建设,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线上批量化融资担保服务,鼓励区内银行为区内企业开展数字供应链业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政府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科委、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文旅局、区税务局、区政务服务局、科技园区管委会、昌鑫公司)18.实施科技创新和绿色创新“双轮驱动”发展。充分发挥未来科学城能源谷产业优势,加强央地合作,设立先进能源基金。鼓励金融机构综合应用绿色信贷、租赁、信托、保险、基金、消费等门类齐全的绿色系列产品与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市场发行绿色公司债、碳中和公司债、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绿色债券。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实现绿色信贷年均增速不低于20%。(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基金办)、区国资委、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先进能源处、央企服务处)、昌发展公司、昌鑫公司、未来城公司)
(七)优化科创金融生态环境
19.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重点金融机构、上市企业纳入“服务包”,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推广并运用“京策”平台,推进各类金融惠企政策事项一网办理,推动政策免申即享、达标即享。积极参与举办全球PE论坛、国际性科创金融峰会、全国性行业投资论坛和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大会等活动。组建成立“金融智库”,深化政学金企对接交流合作,促进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评选颁发“昌平区年度金融创新成果奖”,提高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局、未来科学城管委会(校城融合处)、区投促中心、昌发展公司)
20.建设科创金融服务设施。围绕未来科学城“两谷一园”、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等重点区域,推动科创金融机构聚集发展。着力推进智慧园区、智慧楼宇建设,引入一批中高档商务消费门店。加快5G基站建设和改造,提升数字化发展水平。提速超极合生汇、山姆会员店等一批高品质配套设施建设运营。谋划打造适合金融人才发展需要的人才公寓、国际医院和学校等。推动与优质社会资本共建高质量孵化基地,支持会计、审计、法律、评估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服务,实现金融机构、入驻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一体运营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委、区卫健委、区教委、科技园区管委会、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医药健康处、先进能源处、校城融合处)、昌发展公司、未来城公司)
21.增强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建立金融风险报告制度,推动金融机构严格落实金融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强风险披露,健全科技创新型企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科技创新型企业风险评价模型,做好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研判。健全金融风险处置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处置金融风险。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加强设金融字样企业工商登记前置管理。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形成金融风险预警预防和化解工作合力。深化运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作用,提升金融科技守正创新能力和惠民利企水平。(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委)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抓好“专班联动”机制建设,上市专班、财源专班、服务包专班、产业专班等强化工作协同,磋商解决科创金融发展中遇到的关键问题,推动市、区两级科创金融支持政策叠加形成合力,逐步完善区内科创金融支持政策,稳步推进科创金融重点工作。各相关部门指定具体负责人牵头,形成全区上下联动的工作组织网络。
2.加强运行监测。建立健全科创金融运行监测制度,优化统计方法,强化分析研究,开展对科创金融政策奖励的信息统计和跟踪反馈,定期发布运行监测结果,把握行业发展态势。加强智库建设与外部交流合作,深化高等院校、金融机构和科创企业之间的人才培养合作,为制定科创金融发展规划、调研分析、支持政策等提供智力支持。
3.完善人才保障。积极吸引科技人才开展创业创新,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开发展“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人才险”,创新融资担保增信、风险补偿等方式,为前沿技术领域人才创业提供新型金融服务。支持科创与金融深度融合的高层次人才在昌成才发展,完善科创金融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在居住、教育等方面的配套保障,给予人才落户、医疗服务、子女入学、保障性住房供给、出入境便利等政策支持,抓好各项政策落地保障。
4.加大宣传推广。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两个平台作用,选择传统纸媒、广播电台以及政府网络平台、媒体新闻APP、各银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多方位宣传。同时开展科创金融进“进园、进校、进企”实地活动,利用银行网点等就近选择场所宣传普及科创金融知识,发挥网点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培养公众的金融意识和风险理念,进一步营造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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