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的申请认定需遵循以下流程:
1.确认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申报单位需在北京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制定发展战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重视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近三年无故意侵权行为。
试点单位额外条件:需设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研发投入持续增长,有一定专利申请量和有效发明专利,企业专利实施率近三年平均不低于40%,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转让许可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优势单位额外条件:需已认定为试点单位或满足试点单位条件,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近三年专利申请量持续增长且发明专利占比不低于30%,企业专利实施率不低于60%,知识产权产品收入占比不低于60%,高校/科研机构转让许可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2.准备申报材料
填写《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书》。
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说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战略、制度文件、专利情况、转化运用成果等。
3.网上申报
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找到本单位注册地所在区的知识产权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选择“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认定”或“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的认定”进行申报。
4.提交材料
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后,需将《申报书》电子件及证明材料(Excel文件和加盖公章的PDF文件)发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邮箱(yunyongchu@zscqj.beijing.gov.cn)和所属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邮箱。
5.审核与认定
各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市知识产权局核验通过后组织评审。
综合评议后,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在市知识产权局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试点或优势单位。
建议申报前仔细阅读《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及相关通知,确保材料完整合规。如有疑问,可联系市知识产权局或所在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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