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为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两者归口部门和申报条件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申报要点:
一、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归口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申报对象:
在江苏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需已建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重点支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
3.申报条件:
场地: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人员: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
投入: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申报新增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2%。
装备:具备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研发能力:上年度专利申请至少1项,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4.申报流程:
企业编制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佐证材料等,按A4纸胶装成册。
提交至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经推荐后报送至省科技厅。
二、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
1.归口部门: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申报对象:
在江苏省内注册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或高校。
未因违法失信、环保或安全问题受重大处罚。
3.申报条件:
团队:科研人员不少于40人,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带头人具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经费: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800万元,高校/科研院所横向科研经费不低于200万元。
场地与设备: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参与标准制定。
4.申报流程:
依托单位编制申请报告、填报数据表,出具真实性承诺书。
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至省发展改革委。
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认定。
建议申报前仔细研读当年最新政策文件,确保符合要求,提高申报成功率。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