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并完成相应申报流程: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1.基本条件
在北京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和北京市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专项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研发费用: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营业收入或股权融资: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4)评价得分或直通车条件: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流程
1.前期准备:企业需先通过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获取创新型中小企业资格。
2.线上申报: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按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申报周期为每季度首日0:00至末日24:00。
3.审核推荐:区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并进行一定比例的实地抽查,于次季度首月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推荐名单。
4.市级核验与公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推荐企业进行核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公告认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告认定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需注意,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进行复核,企业需每年更新信息并配合动态监测管理。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