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适用于2026年4月1日后申报)
一、基本准入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1.注册与法人资格
在中国境内(含北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属于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划型标准)。
2.经营年限
从事细分产品市场≥3年(原为2年,现已提高)。
3.财务指标(满足其一即可)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500万元;
或
近两年获得股权融资实缴金额≥2000万元(需提供验资/到账证明)。
4.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80%。
5.研发投入(近两年均需满足)
研发费用每年≥100万元;
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
6.知识产权
拥有至少1项Ⅰ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注意:受让取得的Ⅰ类专利不计入;
例外:若企业曾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或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研发平台(如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可豁免Ⅰ类知识产权要求。
7.主业聚焦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80%(比旧标更严格)。
8.合规与信用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无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评价体系:采用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不再使用旧版“60分制”四维评分;
启用新评价模型,总分≥50分即可认定;
该体系包含多个一级、二级指标(如专业化水平、创新投入、成长性、产业链地位、数字化能力等);
部分指标需与“同行业/同规模企业”对标,动态赋分(因此难以提前精确自评);
不再设“直通车”条款——所有企业均须通过该评价体系打分,取消了旧政策中的直通认定路径。
📌官方明确:“直通车”机制已废止,所有申报企业必须参与综合评价并达到50分门槛。
三、过渡期说明(关键!)
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31日:各地(包括北京)开展的第一季度申报,仍按2022年《暂行办法》执行(即旧标准:60分、有直通车、营收1000万等);
2026年4月1日起:所有新申报(含二季度及之后批次)统一适用新标准(1500万营收、50分、无直通车、3年经营等)。
因此,若您计划在2026年第二季度或之后申报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新标准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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