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问答 > 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需要哪些条件?

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需要哪些条件?

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3日 15:36:43

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需全部符合)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研究机构设置: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科研队伍实力: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科研与生活保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C档资助标准。

5.招收计划与项目: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6.管理制度与人员: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

二、推荐条件(需符合至少一项)

1.国家级科研平台: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至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的单位)

2.行业领先地位:属于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如近五年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工业和信息化部遴选培育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主要承建单位等)。

3.知名榜单企业:近三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企业。

4.专精特新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上且连续3年盈利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博士后招收成果:设立工作站分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年以上,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且在站期间已获得高质量专利、技术解决方案、成果转化或理论文章等科研成果。(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

6.国家重大项目博士后工作:已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开展项目博士后工作,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且在站期间已获得高质量专利、技术解决方案、成果转化或理论文章等科研成果。(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

注: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申请新设园区类工作站,须有3家以上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事业单位须全部符合基本条件,且其中2家以上单位分别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