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重点小巨人企业通常需要准备以下几类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申报年度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地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一、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需体现注册时间满3年。
2.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文件(作为前置资格佐证)。
3.企业无上市证明,如证券监管部门出具的未上市说明或企业承诺书。
4.无关联限制证明,如企业股权结构表及与其它“小巨人”企业无控股关系的承诺书。
5.非制造业单项冠军证明(如无相关认定文件,可提供承诺书)。
6.信用与合规证明,包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年无偷漏税证明、应急管理及环保部门出具的无重大事故证明等。
二、财务与投资相关材料
1.近3年审计报告(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并赋码)。
2.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研发费用归集说明(附研发项目台账、费用分配表)。
3.项目投资方案,包括投资额测算表、资金来源证明(如自有资金证明、银行授信协议等)、投资节奏安排表。
4.财务状况说明,包括近2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净利润增长率专项说明及佐证材料。
5.主营业务收入证明,如近2年销售合同、发票台账,用于说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及增长率达标情况。
三、创新能力与产学研相关材料
1.技术与申报方向材料,如技术领域说明、主导产品技术说明书、申报方向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三新”“一强”推进计划。
2.知识产权材料,包括Ⅰ类知识产权证书(如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专利缴费凭证、知识产权与主导产品深度关联性说明。
3.产学研建设材料,如研发机构备案文件、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协议、合作成果证明。
4.人才体系材料,包括人才引进计划、人才培育方案、核心人才团队介绍,以及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0%的佐证材料。
5.创新成果证明,如研发项目立项文件、验收报告、技术检测报告、新产品鉴定证书、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及对应销售收入凭证。
四、产业建设与立项绩效相关材料
1.产业建设方案,详细说明企业在产业链中的核心引领定位及“补短板”“锻长板”具体作用,以及产业协同合作证明(如与上下游龙头企业签订的长期合作协议、联合技术攻关协议等)。
2.立项绩效目标,明确可量化的高阶绩效指标,如项目完成后新增产值、新增高附加值产品种类、核心技术突破成果、市场占有率提升比例等。
3.市场地位证明,如细分市场占有率专项说明(需提供详细测算依据,附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地位推荐函或第三方机构的市场调研报告)、客户高度认可证明(如重点大客户好评函、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等)、获奖证书。
五、其他材料
1.重点小巨人标准前期评估报告,对照官方认定标准从主体资格、前置条件、财务指标、创新能力、产业引领作用等维度开展全面自评,列明达标项与待改进项及针对性整改措施。
2.区域申报参考材料,如横向梳理往年同区域获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名单、所属领域及核心优势,分析自身在区域产业链中的引领价值。
以上材料需按照申报要求进行整理和提交,通常需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线上线下数据需保持一致。建议企业在申报前仔细阅读当地主管部门发布的申报通知,确保材料完整、准确。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