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26年1月发布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已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年以上。
2.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90%。
3.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复核企业不考查该项指标),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
4.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专项条件
1.创新能力
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
拥有4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企业,不考察本项指标)。
2.市场地位
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或国内前三名,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
3.产业链作用
主导产品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或属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4.发展质量评价
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60分以上(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60分以上即可)。
以上标准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具体申报需结合当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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