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指标:
1.专业化指标
已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年以上。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90%。
2.精细化指标
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复核企业不考查该项指标),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
公司治理规范,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3.创新能力指标
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
拥有4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注: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企业,可豁免此项要求。)
4.特色化指标
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或在国内细分市场排名前三,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
5.产业链配套指标
主导产品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或属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6.质量评价得分指标
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60分以上(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60分以上即可)。
需注意,申报企业需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数据,且不得存在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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