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2026年度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条件如下:
1.企业基本资质
企业须在本市依法注册,为独立企业法人,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企业所属行业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范围内,工艺和设备不涉及《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所列内容。
2.技术中心组织架构
企业技术中心必须在企业组织结构中独立设置,企业高层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并担任技术中心主任。
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建立运行两年以上(截止上一年度末),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且应建立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
3.行业地位与规模
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建筑业企业不低于15亿元;专精特新企业及北京市重点发展的前沿产业领域企业不低于1亿元。
4.研发投入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在1000-5000万元之间,且占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建筑业1%、其他3%。
上一年度R&D经费支出不低于5000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小于2亿元的专精特新企业及前沿产业领域企业,上一年度R&D经费支出不低于1000万元,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制造业1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其他10%。
5.人才与技术带头人
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R&D人员数不低于60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不低于80人。
6.技术积累与创新能力
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近三年内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不少于10件(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医药制造业企业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可视同有效知识产权);制造业企业近三年申请的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医药制造业企业的临床试验申请、药品注册申请可视同发明专利申请)。
7.合规要求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因违反海关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构成走私、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违法行为,或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需注意,申报时间通常为每年5月、8月、10月,企业需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提交申请材料。具体申报要求以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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