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动态评估)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分为系统填报数据和上传的佐证材料两大类。具体清单如下:
一、系统填报与文本材料
1.工程中心年度报告数据:在线填写《工程中心年度报告数据》填报表(按系统模板要求填报近三年的相关数据)。
2.真实性承诺函:由工程中心主任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函》扫描件(按系统模板要求)。
3.动态评估总结:《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总结》报告(按系统模板要求撰写,主要涵盖近三年研发活动、条件建设、人才队伍、标志性成果及运行管理等情况)。
二、佐证材料(需按系统要求扫描上传)
1.财务与经费材料:依托单位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加盖财务章的财务报表;近三年研发经费投入佐证材料(如披露研发费用的审计报告页面、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报告等)。
2.研发项目材料:近三年开展研发项目的佐证材料,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立项项目、合作单位委托项目、申报单位自立项目的立项书或结题验收书(需包含封面、项目组成员、盖章页等)。
3.研发条件材料:近三年新增仪器设备装备清单(需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及设备原值佐证材料(如购置发票、设备台账等);研发试验场地相关佐证材料(如场地平面图、产权或租赁证明)。
4.知识产权材料:近三年申请或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佐证材料(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标准、新药证书等)。
5.成果与转化材料:近三年发表论文、论著的佐证材料(需包含封面、目录页、正文页);近三年制定技术标准的佐证材料;近三年新产品、新工艺的佐证材料(如高新产品认证证书、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测试报告等);近三年科技奖励佐证材料。
6.产学研合作材料:近三年产学研合作佐证材料(如技术受让、技术开发、联合培养人才、技术咨询或服务合同等)。
7.平台资质材料:近三年获得的平台资质佐证材料(如省级/市级工程中心认定文件、其他相关平台资质证明)。
8.人才队伍材料:工程中心现在职科研人员名单(需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工程中心主任及技术带头人的履职情况、入职证明(如入职满三年证明)及职称/学历证明;近三年人才引进与培养佐证材料(如聘任合同、职称证书、学历证书、人才证明等)。
9.其他材料:技术专家委员会佐证材料(如聘任合同、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依托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评估材料。
注:以上材料需根据评估年度的具体通知要求及系统填报页面的提示进行准备,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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