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2 号),已被认定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能需要重新认定:
1、依托单位发生重大变更
更名:如果依托单位的名称发生变更,需通过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 进行相关操作报备。
改制:单位进行改制,如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组织架构等发生重大改变,影响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时,可能需要重新认定。
合并或分立:当依托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或自身分立为多个单位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体和资源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认定。
2、研究中心自身情况变化
研究方向调整:如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研究方向发生重大调整,与原认定时的研究领域有较大差异,不再符合原认定的技术领域和产业需求,可能需要重新认定。
人员队伍变动: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导致技术研发能力和创新团队实力严重削弱,无法满足持续创新和发展的要求,可能需要重新认定。
科研条件改变:若研究中心的科研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因搬迁、损坏等原因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到正常的科研工作和技术研发,可能需要重新认定。
3、评估考核不通过
定期评估不合格:按照规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 5 年为一个评估周期,每年按申报年份、分领域开展评估工作。如果在评估中被认定为不合格,可能会被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的,可能需要重新认定。
重大违规行为: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严重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如科研诚信问题、违规使用经费等,被依法依规处理后,可能需要重新认定。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