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申报的基础条件如下:
1、企业注册与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发展战略与定位: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创新与效益: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企业管理与品牌: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5、合规经营:申请过程中不能提供虚假信息;近三年不能有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不能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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