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问答 > 哪些企业可以申报江苏省专精特新?

哪些企业可以申报江苏省专精特新?

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4:07:48

一、推荐范围

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的在库企业,且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优先推荐属于“1650”产业体系重点领域企业。

二、推荐条件

(一)符合《实施细则》明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条件,其中“评价指标”第10项“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优势”C项调整为:分布在全省“1650”产业体系50条重点产业链(3分)。相关概念需按《实施细则》严格把握。

(二)对于已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再推荐;对于与上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或被持股比例超过50%),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请完成安全验证
向右滑动完成验证

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