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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查新报告如何开具与使用?

科技成果评价(鉴定)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4日 10:17:40

一、如何开具科技查新报告

1.选择查新机构

• 具有查新资质的机构:教育部/科技部认定的“国家一级查新中心”、985/211高校图书馆、省级情报研究所。

• 线上平台:部分机构已开通线上委托,可全程在线提交。

2.完整流程

(1) 明确目的:成果查新、立项查新、产品查新、专利查新等,只能选其一。

(2) 提交委托:填写《科技查新委托书》,写明查新项目科学技术要点、1–3个查新点、关键词、查新范围(国内或国内外),并附上立项书或技术说明书。

(3) 机构受理:机构审核后签订查新合同,约定完成时间、费用及份数。

(4) 检索与对比:查新员制定检索策略→机检+手检→索取原文→将文献与查新点逐条对比,判断新颖性。

(5) 撰写与审核:初稿完成后,由高级技术职称审核员审定,必要时邀请同行专家咨询。

(6) 签字盖章:查新员、审核员签字并加盖“科技查新专用章”,报告编号、完成日期一并填入。

(7) 交付归档:按合同约定时间、方式(电子或纸质)交付委托人;机构留存一份存档。

3.费用与加急

正常周期5–7个工作日;加急最快当日可取,需另付加急费,具体金额在查新合同中列明。

二、如何使用科技查新报告

1.使用场景

• 科研立项:作为“无相同研究”的客观依据,帮助主管部门把关。

• 成果评价/验收:证明成果的新颖性,支撑鉴定结论。

• 奖励申报:各级科技奖励必备附件。

• 专利申请:答复审查意见或申请加快审查时,可用查新报告佐证新颖性与创造性。

2.提交要求

• 报告首页须含:查新机构名称、公章、查新员与审核员签字、报告编号、完成日期。

• 附件需列出密切相关文献原文复印件及一般相关文献文摘,并按相关程度编号。

• 查新结论只能给出“在所检文献范围内未见相同报道”或“已有相同研究”等客观描述,不得出现“领先、首创”等主观评价。

3.有效期与存档

• 报告有效期通常6–12个月,超过需重新查新。

• 机构与委托人均需按编号归档,便于日后复核或审计。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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