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条件(所有单位必备):
注册要求:在北京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
制度建设: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体系。
合规运营:近三年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试点单位资格(申报优势单位的前提):
需先获得“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资质(若尚未认定,需同步申报试点);
专项要求:
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
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且专利申请量稳定;
企业:近三年专利实施率≥40%;
高校/科研机构:近三年知识产权转化金额≥100万元。
3、优势单位专项条件:
人员配置:知识产权专职人员≥3人;
经费投入:近三年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持续增长;
专利质量:
专利申请量持续增长,发明专利申请占比≥30%;
转化成效:
企业:专利实施率≥60%,知识产权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60%;
高校/科研机构:近三年知识产权转化金额≥1000万元。
注意:优势单位申报需以试点资格为基础,若未获试点资质,需从试点单位开始逐级申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