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准备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已赋码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
3、2024年年末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4、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的证明(采购的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协议和信息化系统页面截图,如企业使用自己开发的系统,请提供闭环的立项、开发、使用等资料);
5、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的证明;
7、拥有自主品牌证明(产品注册商标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8、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的证明(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证书、企业工程中心证书、院士专家工作站证书、博士后工作站证书等);
9、无需提供国内发明专利证书。如有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证明;
10、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证明(非必须);
11、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证明(非必须);
12、申报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所填报信息有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复审流程
1.企业自主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指定时间范围内,通过线上系统报送,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于规定时间节点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单独《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交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务必保证系统填报内容和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2.区县初审汇总。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填写《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于规定时间节点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单独《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推荐报告、汇总表(纸质件及电子版)送交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3.市经济信息委审核推荐。市经济信息委根据区县推荐汇总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推荐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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