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部门:通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补贴金额:资金支持
一、申报人员和申报单位范围
申报人员应在副中心全职工作或来副中心创业,不受国籍、地域、户籍等限制,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通州区登记注册、纳税,申报人员为其正式员工;或为我区引进、承接的中央、北京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正式员工。来副中心创业的,是指创办的企业应在通州区登记注册、纳税,申报人员为主要创始人和核心合伙人。
所在单位为非本区企业,主营业务应属于副中心重点发展产业,经营状况和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拟于1年内迁入本区的,有意向到副中心工作或创业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照相应资格条件先行认定,待正式引进落地副中心后,兑现相关政策支持。
二、认定人才类别和标准
此次“运河英才计划”认定类别包括运河杰出人才、运河领军人才、运河青年人才。各领域每类人才具体认定标准详见每年申报指南附件,亦可咨询各初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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